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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想升官先證明孝順·幹部新規定引爭議

http://news.sina.com   2011年01月19日 03:50   星洲日報

  (中國 石家莊19日訊)“要想陞遷首先要有父母德孝證明,無德不孝一律不考慮!”

  近日,中國河北省魏縣提出任用幹部的新規定,引發不少爭議。

  魏縣位於河北、河南兩省交界處,是中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過去因亂聞名。為淳化民風,當地2008年提出“德孝治縣”的施政理念。

  該縣人民委員會書記齊景海說:“讓普通百姓講德孝,幹部首先得帶頭,這樣才能取信於民。”

  於是,提出官員升官須有父母德孝證明的規定。

  根據新規定,在審查過程中,將考察對象在孝敬雙親、夫妻關係、教育子女等方面情況,並由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等寫出德孝方面的證明資料,凡是德孝方面有問題的幹部會被“一票否決”;如收到民衆關於德孝方面的檢舉,經查證屬實,不予提交常委會研究。

  11官員不獲提拔

  目前,該縣已有至少11名官員因得不到德孝證明未被提拔重用,其中1名女官因和妯娌、婆婆的關係處理不好,沒有得到德孝證明;還有1人是因不孝順公婆。

  不過,這項做法引發不少爭議。有人質疑,德孝標準難以劃定;有人說,自古忠孝不能兩全,恪守孝道不見得就忠於職守;但也有人認為,百善孝為先,對親人不孝則公德難存,無法取信於民。星洲日報/國際 20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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