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首頁全球新聞大陸新聞台灣新聞財經娛樂移民雜誌書味圖片論壇

南京撞人肇事司機被刑拘 或領死刑

http://news.sina.com   2009年07月02日 03:01   僑報

  【僑報訊】本報昨日報道的南京“6·30”惡性汽車肇事事故1日有新消息,據南京市有關機構透露,肇事司機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有律師認為肇事者最高可判死刑。

  新華社報道,6月30日晚,南京市江寧區東山街道金盛路發生一起醉酒駕車導致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人當場身亡,2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有4人受輕傷。經抽血化驗,肇事司機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381毫克,而每百毫升80毫克就屬於醉酒,顯然,肇事司機屬嚴重醉酒駕駛。

  經警方調查,肇事司機張明寶,今年43歲,是個體施工隊負責人。審訊過程中,張明寶交代説,30日晚上,他跟人在金盛路一家飯店吃飯,喝了七八兩白酒。飯後,他駕車在金盛路由南向北行駛准備回家,車輛失控後沿途先後撞倒9名路人,撞壞6輛路邊停放的轎車。

  張明寶表示十分後悔,願意買房、買車,盡最大努力賠償家屬。

  律師表示,張明寶醉酒駕車,撞上第一個人的行為可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但在此之後,張明知自己行為不受控制,仍以高速瘋狂逃竄的方式,致使多人傷亡,主客觀都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法律構成要件。因此,張的行為應數罪並罸,對他的最高刑可以是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去論壇發表評論】【轉寄】【列印】【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