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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圖書館仍不承認侵權

http://news.sina.com   2009年11月04日 01:32   僑報

  【僑報訊】美國谷歌(Google)與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文著協)2日進行了首輪會談,文著協常務副總幹事張洪波稱谷歌並未承認自己侵權。本月月中,雙方還要在北京舉行第二輪正式會談。

  北京《每日經濟新聞》4日報道,張洪波稱,在文著協自9月1日公佈中國廣大著作權人作品被谷歌非法掃描收錄情況後,谷歌方面一直未有明確回應,直至本月2日才指派谷歌圖書搜索戰略合作部亞太區首席代表埃瑞克·哈特曼,前往文著協進行了首輪商談。

  對於谷歌建立數字圖書館,埃瑞克·哈特曼解釋,雖然網絡上有很多有價值的信息,但是谷歌需要搭建全球信息整合平台,不可能忽略紙版信息的整合。

  埃瑞克·哈特曼說,谷歌圖書搜索戰略就是要建一座永遠的圖書館,一個全球皆可搜索的虛擬圖書目錄。據他介紹,目前可以搜索到的圖書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谷歌與出版社或者作者合作,也就是谷歌說的“合作伙伴模式”,這部分谷歌提供20%有限預覽;而另一種就是現在備受爭議的“圖書館計劃”模式,該模式只提供摘要。

  谷歌聲稱,掃描的作品僅為部分在美國圖書館的中國作家作品,僅提供摘要,不提供全文預覽,並不涉及版權問題。

  北京《新京報》報道,在谷歌看來,谷歌數字圖書館一部分圖書是經過出版社授權的。張洪波則認為,谷歌應該將涉及中國的出版社和圖書列出來。即使是出版社向谷歌授權了,作者有沒有向出版社授權很重要,否則,作者的權利可能被侵犯了。從中國國內的情況看,很多出版社是和作者無授權協議的。

  谷歌強調,數字圖書館是要跨越文化鴻溝,傳播知識與文明。張洪波認為,一旦谷歌數字圖書館獲得了美國法律認可,那意味着谷歌不需要授權,這對其他國家數字圖書産業是很大的衝擊。

  張洪波認為,谷歌作為全球大公司,在開發數字圖書館過程中,應該以負責任的態度,遵守本國版權法和相關國際版權公約確定的“先授權後使用”的基本原則,即應該首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洽談著作權使用費,然後才能去掃描、傳播和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而不應該以任何藉口迴避問題的實質。只有積極的協商,才有利於問題的解決。 張洪波表明了文著協的態度:一,谷歌(中國)應承認侵權事實並向中國著作權人致歉;二,繼續保持正常的溝通機制;三,文著協不會接受所謂的和解協議。

  目前,文著協呼籲廣大作家、作者積極行動起來,加入由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組織的維權大軍行列。文著協正在與中國作協、中國記協等有關機構聯合向全國作家、作者以及出版社發布維權倡議書。

  據悉,自從谷歌5年前推出“數碼圖書館”計劃後,就因版權爭議,在全球廣受非議。文著協新近統計資料顯示,截止目前,被谷歌非法上傳使用的中國作品已多達近1.8萬部,涉570位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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