鋒芝痴纏十年終分手:2001年,21歲的張柏芝(右)和小她3個月的謝霆鋒,首次搭檔拍電影《老夫子2001》
8月22日下午三點,張柏芝、謝霆鋒通過張柏芝所屬新亞洲娛樂公司發表離婚聲明,正式宣佈離婚。
持續了3個多月的鋒芝婚變,終於在前天以聯合離婚聲明划下句點。最新一期《壹周刊》報道,其實謝霆鋒沒有這麼想要小孩,當張柏芝發現霆鋒愛財産更愛小孩時,決定改變策略,不再堅持瓜分霆鋒的財産,反而以小孩名義,爭取兒子的生活費,並要求霆鋒將淺水灣市值5.6億台幣的物業,轉到 2個兒子名下,但承諾小孩18歲後才會動用。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