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分級 七成人贊成工會倡二級制 政府指粗疏
http://news.sina.com 2009年11月04日 22:35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提出救護車調派三級制,公衆諮詢日前結束,約400份書面意見中逾七成同意按病情緩急處理救護服務召喚,少於兩成反對。政府消息人士指出,消防處救護員會反建議的「二級制」過於粗疏和有不足之處,不但所需資源龐大,而且不能解決灠用服務問題;工會則反駁指三級制令大部分市民因極少數灠用服務者而延遲8分鐘送院,並不公道。
政府消息表示,收到的意見書中約40份來自不同團體,其他為個別市民,整體而言有逾六成人贊成建議的召達時間;至於向召喚救護車人士收費的問題,消息指當局現階段只聽取意見,暫未打算收費。
暫無計劃收費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遞交的意見書提出,將救護車調派分成兩級制,並將目標召達時間推前(詳見表)。政府消息人士指出,工會原則上支持分級制,但其反建議中提出的「級別一」類別,去年便約有4萬宗,佔全年召喚個案6%,要達至6分鐘的目標召達時間需要大量資源,而將非級別一的個案籠統歸類為「級別二」,並將目標召達時間推前至11分鐘,較現時12分鐘更短,變相令部分非緊急病人更快獲得服務。
工會:三級制對市民不公
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貝勝利表示,政府評估有五成救護車召喚屬非緊急,但有表征輕微如身痕的病人,體內或存在更嚴重問題,而當局去年抽查1萬個案中,亦只有約一成屬非緊急召喚類別,「為了極少數灠用救護車的市民,而令很多市民要延遲8分鐘才得到服務(當局建議非緊急個案的目標召達時間為20分鐘),對市民並不公道」,他表示會盡力向當局爭取再次對話。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早前調查顯示,約三成受訪者建議分級制實施初期先行兩級製作適應,聯盟副主席張德喜表示最關注接線生能否有效分流,但認為要待計劃運作才能判斷。
消息人士指出, 早前抽查1萬個案並非以建議三級制的標準界定何謂非緊急召喚,因此與正式評估時的數據不能直接比較,他表示抽查的一成非緊急個案,日後可用作教育市民正確使用召喚救護車服務。另外,當局會要求接線生考取緊急調派醫護車輛證書,其後每兩年重新考取證書一次。
最快2012年推行
保安局發言人強調,政府會審慎考慮所有意見,完成整理及分析工作後,於明年初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彙報,措施預計最快在2012年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