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以舊換新最高補貼400 仍未明確定義舊家電
http://news.sina.com 2009年07月02日 16:16 中國新聞社
7月2日,近日,財政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印發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對家電以舊換新的補貼辦法、操作流程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辦法》明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9個試點省市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試點省市當地戶...中新社發吳芒子 攝版權聲明:凡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更多圖片】
財政部等部門昨日聯合下發《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實施細則,規定舊家電最高補貼400元,且還需要當地試點省、市的戶籍。記者從電器銷售商以及廠家了解到,此政策若落實還需時日,需要招標結果公示。此外,已享受“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新家電不得重覆享受以舊換新補貼。
補貼限價最高400元
昨日,在實施“辦法”中,財政部等部門為當初補貼新購家電價格10%的政策規定了上限,電腦、電視補貼額度最高為400元,洗衣機最低為250元。
這意味著,如果消費者購買一台價值1萬元的新彩電,按照補貼10%政策,應該獲得1000元的優惠,但根據限價政策則只能拿到不超過400元的優惠。
昨日,一位白電廠商負責人表示,這種限價政策使得以舊換新的優惠力度有限,對中、低端産品銷售有拉動,而高端産品作用不大。
在辦法中還對消費者身份設限。消費者必須具有試點省、市當地戶口,如果是單位購買,則必須是在當地註冊。
昨日,家電業內一位負責人表示,這對於北京這樣的移民城市會有不小的影響,希望這個政策隨著實際操作逐步成熟後,可以放開。
仍未明確定義“舊家電”
雖然,“辦法”劃定兩大限制,但是對於業內一直關注的,如何定義舊家電仍然缺失。昨日海信科龍北京分公司總經理蕭鵬表示,空調換舊的期限應該在5-8年。而有彩電廠商也表示,用過8年的電視要報廢了,不應該參加換舊。
昨日,記者了解到,對於以舊換新的補貼,銷售商以及家電回收處理企業仍在招標階段,正式實施尚需時日。目前,家電賣場以及廠家自行推出的換舊政策與國策不衝突。
補貼上限
品類補貼
電視機400元/台
冰箱300元/台
洗衣機250元/台
空調350元/台
電腦400元/台 (記者張曉蕊 田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