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A流感 5天病假可帶薪
http://news.sina.com 2009年11月04日 08:03 中國日報
月中舉行聽證
(華盛頓三日電)國會衆院教育和勞工委員會主席密勒(George Miller)3日提出緊急議案,要求雇主須給在家病休的員工最多五天的帶薪病假,包括受到(H1N1)A型流感和其他傳染病感染的生病員工,衆院教育和勞工委員會本月中旬將就這一提案舉行聽證。
路透報導,密勒說:「按雇主要求在家休息的生病員工,不應在自己的生計和他人的健康兩者間做出選擇。這不但能保護員工本人,而且還可為雇主省錢,保證患病員工不會把疾病傳給同事和顧客,也能減輕衛生體系的經濟負擔,衛生體系如今已受到A型流感病患的拖累。」
聯邦疾病防治中心建議,為防止A型流感的擴散,雇主應鼓勵患病員工在家休息。密勒說:「但員工抱怨說,他們或是擔憂請病假,或是根本不敢請病假,以免薪資受到損失。」
聯邦法律並未規定,雇主必須支付帶薪病假。密勒說,在本月16日的一周舉行聽證時,他將儘快促成表決該議案。他說,至少有5000萬工作者請病假期間沒有薪資,「許多低收入的工作是直接與民衆接觸,如食品服務、醫院、學校和健保領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