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首頁全球新聞大陸新聞台灣新聞財經娛樂移民雜誌書味圖片論壇

韓國修訂出入境管理法 外國人需留指紋拍照

http://news.sina.com   2009年11月03日 02:00   光華日報

  (首爾3日綜合電)今後外國人入境韓國時,需登記指紋,還要拍下證明照。

  韓聯社報道,本月3日,韓國總統李明博在青瓦台主持召開國務會議,審議和決定包含上述內容的“出入境管理法”修訂案。

  根據修訂案,為防止非法入境和加強對外國人的管理,外國人入境和登記時要求必須配合其本人的身份核實工作。

  對於從事專門職業的外國人才,為其在韓國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多便利,如在變更或增加工作崗位時,不用事先獲得許可,改為事後15天內申報備案。

Bookmark and Share
|
關閉
列印
轉寄
去論壇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