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修訂出入境管理法 外國人需留指紋拍照
http://news.sina.com 2009年11月03日 02:00 光華日報
(首爾3日綜合電)今後外國人入境韓國時,需登記指紋,還要拍下證明照。
韓聯社報道,本月3日,韓國總統李明博在青瓦台主持召開國務會議,審議和決定包含上述內容的“出入境管理法”修訂案。
根據修訂案,為防止非法入境和加強對外國人的管理,外國人入境和登記時要求必須配合其本人的身份核實工作。
對於從事專門職業的外國人才,為其在韓國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多便利,如在變更或增加工作崗位時,不用事先獲得許可,改為事後15天內申報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