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仍不放心洛市警局
http://news.sina.com 2009年06月16日 01:49 僑報
【僑報訊】聯邦法官在本周一説,雖然他相信洛杉磯市警局在過去8年的工作改進中取得了巨大的進展,但他目前還沒有計劃就此結束對洛市警局的監督。言外之意,聯邦法官對洛市警局的工作表現和自我紀律約束力還沒有充分的信心。
據《洛杉磯時報》報道,聯邦法官菲斯(Gary Feess)説,在聯邦的要求下,洛市警局還須在3方面加強改進。首先,警局要把防止執法中帶有偏見性的行為用制度落實;第二,確立規範系統,評估警員的工作表現;第三,確定措施使警員的收入來源透明化。
菲斯説,對洛市警局的監督和指導,在目前情況下仍是必要的。菲斯還説,如果洛市警局打算結束聯邦的監督,一周內要提交改進工作的方案。到時候再決定是否維持現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