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首頁全球新聞大陸新聞台灣新聞財經娛樂移民雜誌書味圖片論壇

與人夫車震後 留美返國遭判刑

http://news.sina.com   2009年11月05日 00:10   聯合新聞網

  陳姓女子出國進修前,與已婚的大學學長舊情復燃,同去宜蘭出遊,多次車上激烈“車震”;沒想到學長的妻子事先在車上裝錄音筆,錄下車震時的曖昧對話。台北地方法院依通姦罪,將陳女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陳女前年與學長共度假期後,即到美國進修,但又和學長在美國共度耶誕假期。這段期間,學長的妻子向法院控告丈夫和陳女通姦,法院傳喚、拘提陳女多次未到庭,發布通緝。陳女今年回台灣,立刻被逮捕移送法院。

  陳女的學長在九十五年與曾姓女子結婚,婚後一年,學長與陳女相遇再燃舊情,兩人到宜蘭礁溪出遊,夜宿礁溪老爺酒店,還在車上發生多次親密關係。

  曾女懷疑丈夫搞外遇,事先在車上裝錄音筆,並派人跟監蒐證,錄下丈夫和陳女曖昧對話及性行為過程,並拍下兩人出遊照片一百多張。

  度假結束後,陳女整裝赴美念書,完全不知道姦情已經曝光,還被控告通姦。

  她的學長赴美相會,過完耶誕假期回台後,也被妻子提告,都吃上妨害家庭的官司。

  法官考量陳女剛學成歸國,有大好前程,沒有犯罪前科,陳女與學長度假期間,發生六次性行為,各量處兩個月徒刑,合併定執行刑六月,易科罰金為十八萬元。

  男方則與太太和解後,獲判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Bookmark and Share
|
關閉
列印
轉寄
去論壇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