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會成黃芳彥第二?是否解除限管月底就知道
http://news.sina.com 2009年07月03日 00:30 鳳凰衛視
華夏經緯網7月3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陳幸妤因僞證案遭限管,陳水扁以女兒可能自殺為由,寫信給馬英九要求“放行”,但未能讓北檢改變限管的初衷。盡管有媒體指出本案的案情大致鞏固,最快月底可以偵結,屆時可能會解除限管;有消息指出,北檢主要是怕陳幸妤變成“黃芳彥第二”,所以她將來除會面對僞證罪的偵查外,還有其它犯罪事證調查的衝擊。
據報道,今天出刊的《時報周刊》指出,北檢對陳幸妤做出限管的處分,表面説這是因為保全案件在偵查和審判中能持續進行,但實際原因除了懷疑陳幸妤涉嫌貪污、洗錢犯共犯外,赴美也可能會幫忙處理扁家還沒曝光的財産,更怕陳幸妤跟黃芳彥一樣,一旦赴美就一去不回,因此堅持要限制陳幸妤離台。
報道指出,陳幸妤是寶昌公司的受益人之一,此外,她也是吳景茂在新加坡荷蘭銀行賬戶的受益人。而讓特偵組氣不過的是,明明是自己簽名卻也説不知道。不過,今天有媒體指出,陳幸妤雖然涉及僞證案,因為已經認罪,案情大致鞏固,檢方最快月底前可以偵結,預料屆時可解除限制離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