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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在美資産如謎 陳幸妤能否出境月底揭曉

http://news.sina.com   2009年07月03日 00:46   鳳凰衛視

  台海網7月3日訊 扁女陳幸妤因僞證案遭限制出境,陳水扁以女兒可能自殺為由,寫信給馬英九要求“放行”,但未能讓北檢改變限制出境的初衷。盡管今天有媒體指出本案的案情大致鞏固,最快月底可以偵結,屆時有可能會解除限制出境;不過也有消息指出,北檢主要是怕陳幸妤變成“黃芳彥第二”,所以她將來除會面對僞證最的偵查外,還有其他犯罪事證調查的衝擊。

  今天出刊的時報周刊指出,北檢對陳幸妤做出限制出境的處分,表面説這是因為保全案件在偵查和審判中能持續進行,但實際原因除了懷疑陳幸妤涉嫌貪污、洗錢犯共犯外,出境也可能會幫忙處理扁家還沒曝光的財産,更怕陳幸妤跟黃芳彥一樣,一旦出境就一去不回,因此堅持要限制陳幸妤出境。

  根據了解,陳水扁家族在海外廣開紙上信托公司,特偵組早已大致厘清中間細節,例如陳致中夫婦在開曼群島、列支敦士敦、貝裡斯等地開設寶昌、葛拉罕等四家人頭公司,利用人頭公司在美林、瑞士蘇黎世的蘇格蘭皇家COUTTS等三家銀行開設帳戶,透過轉帳洗錢;至於趙建銘在維京群島有安廷生技公司。

  報導指出,陳幸妤是寶昌公司的受益人之一,此外,她也是吳景茂在新加坡荷蘭銀行帳戶的受益人。而讓特偵組氣不過的是,明明是自己簽名卻也説不知道。

  不過,今天也有媒體指出,陳幸妤雖然涉及僞證案,因為已經認罪,案情大致鞏固,檢方最快月底前可以偵結,預料屆時可解除限制出境。此外,陳幸妤在昨天上午失控發飆後,委任律師林志忠在下午表示,他已向台北地院提出凖抗告,認為陳幸妤無限制出境之必要,法院應撤銷檢方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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