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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想升官先证明孝顺·干部新规定引争议

http://news.sina.com   2011年01月19日 03:50   星洲日报

  (中国 石家庄19日讯)“要想陞迁首先要有父母德孝证明,无德不孝一律不考虑!”

  近日,中国河北省魏县提出任用干部的新规定,引发不少争议。

  魏县位于河北、河南两省交界处,是中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过去因乱闻名。为淳化民风,当地2008年提出“德孝治县”的施政理念。

  该县人民委员会书记齐景海說:“让普通百姓讲德孝,干部首先得带头,这样才能取信于民。”

  于是,提出官员升官须有父母德孝证明的规定。

  根据新规定,在审查过程中,将考察对象在孝敬双亲、夫妻关系、教育子女等方面情况,并由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等写出德孝方面的证明资料,凡是德孝方面有问题的干部会被“一票否决”;如收到民众关于德孝方面的检举,经查证属实,不予提交常委会研究。

  11官员不获提拔

  目前,该县已有至少11名官员因得不到德孝证明未被提拔重用,其中1名女官因和妯娌、婆婆的关系处理不好,没有得到德孝证明;还有1人是因不孝顺公婆。

  不过,这项做法引发不少争议。有人质疑,德孝标准难以划定;有人說,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恪守孝道不见得就忠于职守;但也有人认为,百善孝为先,对亲人不孝则公德难存,无法取信于民。星洲日报/国际 20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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