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探讨信访工作 拟建立信访终结制
http://news.sina.com 2009年08月19日 19:47 中央社即时
(中央社台北20日电)中国民众长期以来有进京上访寻求公正的传统,据报导,中共中央政法机关公布改进信访工作意见,决定对到上京上访量比较大的省市,派出接访组或巡回接访组。
新华社引述中共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为切实解决信访问题,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
根据这个意见,中央政法机关将依照信访条例和司法程序,就地就近受理督办可能到中央政法机关上访的问题。
这名负责人表示,「对群众来信和初访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原则上要在60日内解决,并回复当事人。」
中国媒体说,「为解决一些涉法涉诉信访反覆申诉、没完没了的问题」,这项意见首次从中央层面提出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
根据这项意见,经过公开听证、公开质证、公开答覆,由省级以上政法机关审核,按有关规定作出终结决定的信访案,各级政法机关不再受理、交办和通报。
香港科技大学社会学教授丁学良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说,在他看来,新规定并无新内容,但却有新的背景。
他说,中国国内学术界和法律界过去几年也讨论过目前的信访体制是否已经过时,有很多很好的建议,但一直未获明显的采纳。
丁学良还说,现代信息技术、网路技术也给信访工作带来新挑战。加上中共建政60週年即将来临,中国政府不愿在这个时候再出现太多的信访难题。
丁学良认为,如果把省级司法机关作为信访终审机关的话,它必须以公开、公正而非黑箱作业的审理方法为基础,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仍会有人举行街头抗议,甚至采取更极端的信访手段。
长期以来,中国人有进京上访寻求公正的传统。在君主时代,中国人进京向皇帝喊冤。现在上访者大多来自中国的贫穷农村,申诉地方当局对他们的不公正对待或忽视。
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对信访、信访人、信访事项等作出解释。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上访是「信访条例」允许的信访形式之一,即「走访」,是受「信访条例」保护的合法行为。
不过,BBC引述人权组织者说,这些到北京的上访者经常被「截访」,他们受到原籍的官员或者被当地政府雇用的人员的拦截和扣押,在上访前就被扣留。
不久前,北京1家充当各地接访部门在京收容上访者的黑宾馆被曝光,70多名来自各地的上访者同时被关在宾馆东侧的简陋板房里。
安徽籍20岁的女学生李蕊蕊到北京上访本来是为了寻求解决她同学校发生的纠纷,但却遭到聚源宾馆1名看守性侵犯。这件事引起中外媒体的关注。980820




